公共廣播機構的編輯干預
2021年3月,澳門公共廣播機構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(澳廣視)14名葡語及英語記者集體辭職。事件源於澳廣視執行委員會頒布編輯指引,要求記者「弘揚愛國主義」及「不得傳播違反中國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策的資訊或意見」,並警告不遵從者將被解僱。
無國界記者組織譴責澳廣視管理層的編輯干預。該組織東南亞負責人表示憂慮澳門的公共廣播機構將淪為國家的「宣傳機器」。
拒絕非本地記者入境
愈來愈多非本地記者被拒絕入境澳門,尤其在政治敏感時期,如中國國家領導人訪澳前後。為曾刊載批評澳門當局報道的香港媒體工作的記者持續反映被以「危害澳門公共安全」為由拒絕入境。
即使出示由澳門新聞局簽發的記者證,亦無助香港記者通過入境管制。當局一直堅持個別訪客的職業「與入境決定無關」的立場,儘管大量證據表明並非如此。
聯合國條約機構的觀察意見
人權事務委員會(2022年7月)
委員會對近年澳門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狀況的惡化表示關注。委員會注意到不斷有記者受到騷擾和威脅的報告、外國記者繼續被禁止入境,以及公共廣播機構要求記者「弘揚愛國主義」。委員會亦對當局透過過於寬泛的「集會」定義壓制公開展示政治訊息表示關注。
委員會亦對澳門繼續將誹謗及侮辱國旗、國徽和國歌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表示遺憾,指出監禁絕不是對誹謗的適當懲罰。
委員會促請中國澳門:
- 確保對言論自由的任何限制均符合《公約》第19條的嚴格要求;
- 審查對新聞及媒體活動施加的所有限制,包括入境禁令及對編輯獨立性的不當限制;
- 避免採取旨在阻止記者、人權捍衛者及學術界行使言論自由權的措施;及
- 考慮將誹謗非刑事化,僅在最嚴重的情況下方訴諸刑法。
(CCPR/C/CHN-MAC/CO/2,第34–37段)
建議
澳門研究小組建議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促請中國澳門:
- 撤回損害公共廣播機構記者編輯獨立性的編輯指引;
- 確保公共廣播機構報道澳門的多元聲音;
- 確保公共廣播機構不壓制或淡化異見聲音;及
- 停止將記者視為潛在安全威脅。